我发了疯地迷恋她,我迷恋她的脸,迷恋她的气质,迷恋她身上的薄荷香。
我是见不得光的小偷,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,学她走路的姿态,学她将校服袖口向上挽两道,学她的表情,学她的眼神…
但我不是小偷,我只是没有勇气的暗恋者。
我喜欢她,喜欢和我同样性别的她。
我多想走向她。
但我怕,我怕我会脸红,怕她会看穿我眼里的爱意,怕以后连偷偷跟在她身后的资格都没有了。
我始终,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。
我知道她爱喝茉莉蜜茶,我知道她会弹钢琴,我知道她总穿匡威帆布鞋,我知道她习惯左手戴手表,我知道她爱吃乐事的黄瓜味薯片,我知道她擅长写瘦金体的字,我知道她常听p3,我知道她政治学得很厉害。我知道,我什么都知道。
不过,我有点可悲,因为,我是她不知道的存在。
她不知道,她什么都不知道。
其实,我也勇敢过,只不过,上天并没有眷顾我。
元旦晚会上,在学校大礼堂,我唱了陈奕迅的《我什么都没有》,我是唱给她听的,可惜,她没有来。
她快毕业时,我偷偷托人给她递过情书,最终,石沉大海。
我就那么一点勇气,用完了,就没有了。
她毕业那天,我站在人群里,看她跟别人合照,我拿着相机,却不敢走上前跟她拍一张照片,我真怂,我假装看向别处,偷偷按下快门,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——
她的背影。
后来,她真的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了。
再后来,我的青春也结束了,可我对她的喜欢,始终鲜活地留存在我那已逝的青春里。
我时常问自己:后悔吗?
我的答案一直是:后悔。
我后悔没有在发了疯迷恋她的年纪,勇敢地奔向她。
那句未说出口的“学姐,我叫顾意,不是故意,而是瞻情顾意的顾意”,永远,永远地烂在了我的青春里。
烂在里面吧,永远烂在里面吧。
那封我让许清词转交给她的“情书”,其实只是一张白纸,我只是为了激一下苏音,我想让苏音尽快醒悟,我不想再看她难过了。
所有人都以为我说喜欢她是玩笑话。
这样也挺好的。
顾意喜欢她这件事,这一生,只有顾意一个人知道。
就像没有人知道——
我的青春永远有处黑暗的缺口,那是十六岁时,因遗憾未曾靠近我所向往的那束光而糜烂的伤口。
这伤口,从十六岁陪我到二十六岁,再从二十六岁陪我到三十六岁。
我想,大概永远都好不起来了。
三十六岁生日那天,阳光真好啊。
我盛装出席她的婚礼,我站在沙滩上,我没有喝酒,我一直在喝茉莉清茶,我偷偷看她,看她穿着美丽的婚纱,看她和她爱的人热舞,拥抱,亲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