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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现实的一切都有时间界限,却没想到梦境也有终点。

河杨渐渐不再来到我的梦里。他要彻底地消失了。

某天夜里,我在家里躺着,迟迟不能入睡,越是躺着不动,神智就越是清醒。突然间我顿起一股精神,从床上跳起大喝一声:“不行!”

我得为河杨做点什么事才行。如此想着,主意几乎是立刻窜到了我的脑海里。我想起他那条金贵的羊毛围巾,如今已算不上是好东西了,但河杨一直很宝贝它,导致我直到现在,也觉得它是顶好的。

我印象里河杨很少戴它,他是个不舍得用好东西的人,也就是说比较抠门。我们两个住在一起的时候,白天他总是不愿意开灯,说是要省电,鬼魅一样地跟在我的身子后头,确认我是不是关了卫生间的灯。因为这个我烦极了他,但如今我却也养成了一样的习惯,喜欢离场的时候最后确认是不是及时地关了灯和空调。

他虽然抠门,但也懂得照顾人。我总觉得他有一股母性,这使他神圣而温暖。我在冬天向来是对寒冷不屑一顾的,这导致我常被冻得哆嗦。他在外面总把那条珍贵的围巾让渡给我,围在我的脖子上,让我空荡荡的脖颈不受冷风的侵袭。那条围巾的触感柔软极了,一点也不扎脖子。如此好的东西,竟被那群狗屁舍友给偷走了,我非得再给他一条更好的不可。

隔天我便去商场买了一条类似的,米色,有条纹方格,扬眉吐气一样包了好大一只硬盒子。买围巾容易,但是计划去河杨的老家却难。这件事整日压在我的心头,橘色的纸袋,庞大地坐落在我的家中,使我做不进去别的。我只能尽快地整理日程,购买机票。为此我仔细地思量过要不要调取一天的年假。最终还是决定简短些,当日过去,烧给他,再当日回来。我俩在他的老家并无回忆,做多的动作纯属多余。

这些日子里我紧锣密鼓地筹办着,完全忽略了别的事情。等我到了机场,排队登机的时候,却收到了李北的信息,他问我在干嘛呢?

我回答他:“在机场,过半个小时就起飞了。”

他问我:“去哪?出差吗?”

我说:“不是。去见一个老朋友。”

他接着问我:“哪个老朋友?去旅游的那个?”

李北还不知道他已经走了。

我问他从哪里听说的,他说小胡说的。我被小胡的大嘴巴逗笑了,想不到他们竟在背后议论我。我问他怎么认识小胡的。他说文婷介绍的,说是个小朋友,结果见了面一看,哪有这么老的小朋友。

我告诉他:“最近总是突然想起他来,所以去看看,没有别的意思。”

李北说:“人是会这样,有一段时间觉得把一个人忘了,但过了一阵子又总会想起来,反反复复的。”

我同意道:“是这样的。”

李北问我:“非要去吗?你这样我觉得不踏实。”

我说:“八百年前的事情,早没爱情了。”

他说:“初恋总是不一样的。”

我不信这句话,反问他:“你真信这个?”

他回答:“在你这儿我觉得是成立的。”

我说:“这是两码子事。他以前被同宿舍的人偷了东西,我想起来了,便想补给他。”

李北的对话框显示正在输入,但是过了一会儿又全删了,只发过来了一句:“好吧,那你一路顺风咯。”

等我上了飞机,即将起飞要关机的时候,又弹出来一条信息。他说:“早点回来了啦。”

顿时我想笑但又想憋住,脸上发展出了一个嘴角向下撇着的笑容。我回复他:“好的啦。”

飞机滑行地面,发出轰隆隆的声响,我也跟在上面颠簸,哐嗤哐嗤地摇着。

那时我心想,人生的确是不期而遇的,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。以前我总害怕把事情搞砸,因此别扭极了,不敢面对自己,草草了事的结局太多。如果我在和河杨恋爱的时候能轻松一点,不管不顾一点,没准现在就没李北什么事儿了……

我这样胡思乱想着,慢慢也就睡了过去。梦里我走入了一片光芒,一来到这里,我就知道河杨也在这儿。

不知旁人有没有相同的感受,每当回忆起特定的人时,总会把他们放在同样的天气里。属于河杨的天色是台风来临前的下午,云层厚厚的,空气中湿气很重,但顶上还有阳光。这是一个安全的天气,整个城市就要休息了,我们也要把自己关在家里,静静地等候一场暴风雨的洗礼。

河杨坐在草地上,面前一个巨大的圆桌,跟当年大学班主任办席那会儿是一样的,但是要有品位多了,至少桌布不是大红的,而是米黄色的亮面缎子。上面摆了好吃的好喝的,桌上的人已经提前开始吃了。

我再一低头,原来我手上拿的是果盘,切好的橙子、西瓜还有葡萄。好呀,我是来给人上菜的。

我走到桌子前头,这才看到了桌上是谁。有河杨老家的那几个朋友,还有李北、小胡和文婷,剩了一个座,我猜是给我的,依然是挨着河杨。

众人见我来了,都招呼我,让我坐下开始吃饭了。我有点尴尬,来迟了总会有点尴尬的,更何况他们已经吃得不剩什么菜了。于是我只能端起杯子喝了口热茶,稳定了一下精神。

河杨说:“这些都是你朋友啊?人都挺好的。”

我说:“是挺好的,都很善良。”

他迎合道:“比咱们那会儿的大学同学们好多了。”

我说:“的确是,那伙人都有点儿毛病。”

他高兴地笑了,眼睛眯得弯弯的,点头说:“的确是有毛病。我当时还以为是自己不对劲儿呢,过了好久才知道有病的是别人。”

他这么讲,我心里很不是滋味:“那会儿年龄小,分不清也是应该的,现在知道了也不算晚。”

河杨很平静:“也可以说是每个人的活法都不一样,没必要让所有人理解我们。”

我不置可否。

他接着说:“今天就是叫大家来一块儿吃个饭,没别的意思。”

我笑了:“你也老了,爱解释了。我发现人有点年纪,都喜欢说这个,‘没别的意思’。”我怪模怪样地模仿他,把他也逗笑了。

笑过之后就安静下来,听其他人聊天,都是些工作、感情上的事,大家都很愉悦,几乎是抢着说话。

过了一会儿河杨重新开口道:“大家人是挺好的,要是我也能遇见就好了。”

我说:“能交到朋友也是我没想到的事情,我原本也没抱什么期望的。”

他叹了一口气:“是啊。”

我见他失落,突然想起自己给他带了礼物,连忙从身后掏出来递给他,“欸,这我给你买的。你之前的围巾不是丢了吗,给你买了条新的,好几千呢。”

河杨很惊喜,眼睛瞪圆了:“诶哟,您破财了,谢谢了。”

我豪情万丈:“快!戴上试试,给大家伙看看好不好看!”

他被我突然的鼓动搞得很害羞,扭捏地戴上了。桌上的人都说好看,很有档次,看着时尚品味不凡。

在这个大家都很高兴的时刻,我醒了过来。空姐拍拍我让我把遮光板打开,飞机要下降了。我说:“好,好”,肩膀颤抖不止。揉了揉眼睛,睫毛上是湿的,有眼泪挂在上面。

我怔怔地坐在飞机座上,脑袋空空的什么也没想,又好像在重温梦境中的情绪。飞机重又哐嗤哐嗤地下降,我颠簸地返回到地面上。

下飞机前我看着给河杨的礼物,又想到梦里他戴围巾的样子,心里盘算着不会真的被他拿走了吧。于是我将信将疑地打开厚重的礼盒,抱着些梦幻的期待。围巾却仍然静静地躺在里面,丝毫没被动过。我又翻动了一下,想看河杨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,最好是一张字条,写点儿话给我。结果什么也没有,梦境只是梦境。

这不影响我升起一股固执的直觉,此刻我无比坚定地如此相信着,礼物他已经拿到了。

我心想,算了,已经交给他了。就这样把那巨大的礼盒放在了梦境的原地,转身离开了机场。

猿历33年,风调雨顺,四时无灾,是个大丰年。

王大郎年十六,住在津山半山腰上,家中四口人,父母和妹妹,依靠种茶树勉强糊口。津山是四里八乡,听小报,他都要侍女丫鬟在底下给他做blowjob。他还沿袭了他爹的坏习惯,爱把男的扮成女的,小厮叫成丫鬟。

他这么猛玩儿了几年,很快口味就重了起来,非群交不能射出精元是也。再后来,他沉溺些滴蜡虐待的小把戏,每每临近关口,都会高声唱道:“夜,夜,夜,诶哟,我去。”侍女丫鬟们只当他是拽洋文装逼呢,心中骂他是个肥猪,爱放狗屁。但实际上,这个名字再难与别人说了。

不过,这些都是后话了。那年二十出头的金文昌,在听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语后,吓得是辗转难眠,郁结难舒。但他想了又想,在节,可在下次如厕时抽取另一章节,大大提升了蹲坑的乐趣。长此以往,猿朝市民大多得了痔疮,肛肠科专家不得不出面提倡:屙屎不看书,看书不屙屎。

金文昌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之后,常有科学博士抨击他在人物传记中进行的艺术加工。这些批评每周都会刊登在猿朝小报的热门消息一栏。而金文昌也不是吃素的,他对其中的质疑一一展开回复评论,还专门邀请报刊摄影师,去他老家的院中绘制赤目大仙雕像的素描。

这座雕像便是他院中那柱形如阳物的通天石,拿来雕成赤目大仙再合适不过。只可惜当时的津洲远离艺术文化中心的古罗马,找来的雕刻家都技艺生疏,使得赤目大仙远看上去依然形如鸡巴。

更有记者追根问底,进行了走访调查,寻到了雷虎上将和百里公子,二人皆在言语之中暗示《平火传》所记载故事内容为真实。雷虎上将后来成为了连锁屠宰场的ceo兼技术顾问,由宗人府理事金文昌出资修建,担任董事长及股权持有人。二人合伙运营的金色雷电屠宰场,占据了畜牧和屠宰产业链总市场的百分之六十。

至于百里公子,则选择远离喧嚣、归隐田园,低调地度过一生。然而其住址遭到无良媒体的曝光,常有粉丝骑马或牛车前来观望,堵得家门口水泄不通,惹得邻里之间骂声不断。百里公子不堪其扰,最后在某个沉匿的夜晚,整理了全部家当,一人赶着毛驴避世到了山林里去,再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。三十年后在州城隔壁县的眉山上,有驴友声称山中有大脚怪,人面兽皮,满身乱须。记者前去毛笔速写之后,有粉丝看了报纸上的画像,声称此人乃百里公子是也。这便是百里公子最后一次在世人面前露面。

当时有两性学者质疑赤目大仙与百里公子的感情,声称如果赤目大仙有了望塔那么高,那么两人是不可能进行结合活动的。金文昌对此反驳道:人类讲求灵肉合一,但赤目大仙是仙人,在思想境界上已经摆脱了对于肉欲的追求。一个性欲不断的人,要如何成为一个伟人。金文昌更是发表重大演讲,声称自己在修行的过程中,已经驱除了原始的淫欲,他希望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和他一起,共同戒色。家中有妻子小妾的,建议从此都分床睡,一同向赤目仙人的伟大爱情看齐!

此话一出获得了学生家长的重大反响。无论王官权贵还是寻常人家,都头痛孩子沉溺色情产品、荒废学业的问题。当时的猿朝色情业发达,烟花酒巷寻常可见,酒楼饭店门口站着的俊男美女,十个有八个都在擦边,搞些软色情表演。书店茶摊更是常有小贩流窜,见了半大小子,便鬼鬼祟祟地凑上去询问:“哥们儿,看黄书不?”搞得学术竞赛一塌糊涂,科学进步停滞不前。

在畅销书作家金文昌发表了戒色的言论之后,家长教师连同教育部门纷纷活跃了起来,将《平火传》列为了中学生必备读物,更是将其中柏拉图式的爱情列为了中心思想,让小子们警惕日常生活里的色情淫秽产品,一心放在读书上,除了成亲之外就不要早恋了。

经此一举,《平火传》的热销总算是凉了下来。

两千年后的今天,当人们再次谈起《平火传》,已不再将其视为人物传记,而是将其当作神话来研究。

现在的学者对其的解释是:古人面对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,例如火山爆发、盐碱地以及咸水湖的形成,都缺乏科学的认知,只能添加主观的思想,将其视作是因果报应的循环,或是神话巨人的眼泪。这与盘古开天辟地、女娲造人一样,是古代中国人民奇幻想象力的体现。至于文中的主角赤目仙人,多半是结膜发炎,得了红眼病。其巨大无比的传说,也许是遗传基因突变导致。古代男子身高不过一米五、六,面对篮球运动员一般高的人,岂不是将其视作巨人。又或者是赤目仙人患有肢端肥大症,某些部位比常人要大上许多,才产生了此人是巨人的误解。至于脑门中的节中,如此写道:

“我的父亲,乃是州城县衙金永明。他诞有两子,我和弟弟金武略。在我小的时候便知道,父亲是偏心弟弟的。弟弟身材高大,又有一身的力气。三岁时父亲塞给他核桃吃,他竟握拳捏碎了,徒手变成榨成植物油。待到十岁时,已经能将铁球掷出三、五十米远。他如此扔着球玩儿,门下的球僮为了捡球来回跑,竟训练成了亚运会冠军,短跑速度远超从西亚和印度半岛来的选手。”

“待到弟弟长至少年,容貌便出落成水仙花一般,不落凡俗。我每每看见弟弟,便心觉输得彻底。我们做少爷的,年至十三,父母便会给安排些通房丫鬟。来我房里的玄凤、鸳鸯,见了我便没什么好脸色,嫌我长得像豆芽菜一般。她们相貌娇嫩,我连看都不敢看,更别说出言训斥了。自此我患上了女性恐惧症,一跟女子讲话便胳肢窝冒汗。唯有长相丑陋的老妈子,我才敢与其攀谈一二。”

“而我的弟弟就不同。他房里乌央一片,都是排队等候通房的,在气氛上与我院里的截然相反。往常通房丫鬟,多不过两三个。武略的性资源却极其丰富,几乎是个人都要在他面前试探下。看得我好生羡慕,敏感的青春期里,更是抬不起头来。”

“直到五十年后的今天,我依然记得那日弟弟与我说,他心生爱慕一个小厮,愿能与其了却残生。这样离经叛道的话,唯有我理想主义的弟弟能够说出。后来这小厮被人算计着骗走,虏到了贼人家里去。我弟弟担心被父母知道,竟只身一人,寻到了贼人的山头去要人。结果他受尽了凌辱,尸骨无存,含恨而终。至于那小厮,身不由己也罢,日久生情也罢,竟能将此事放下,与贼人安心度日。哎,每每说起此事,我便怀念弟弟。这其中情感,非旁人所能体会。”

“我的弟弟行事果断、敢爱敢恨。世人常评价他有勇无谋,我却不这么认为。面对强大的对手,我是那样畏惧,而弟弟却选择了勇敢。怎样的傻子能不知道害怕,无非是心中有更高的理想罢了。我的弟弟,他终究是比我强的。”

“至于那小厮,我恨他入骨,发誓再不让他过上好日子。我曾以为我们是一路人,都是因为恐惧才苟且度日,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。曾有一段时间,我想要照顾他,与他在暗处成个小家,让日子不这么难。但他却总是不同意,我只当是他心中有我弟弟的缘故。我弟弟英俊潇洒,如若喜欢一个人,我不信那个人会不喜欢他。”

“但是弟弟死后,他哭了几日,竟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。在我的追问之下,他说弟弟对他有恩,他却对弟弟无意。他说人自由后才能谈爱情,他在哪里都是奴隶,因此从没在谁那里体会过爱情。”

“如今我老了,得了老年痴呆,只能记得些年轻时发生的事情。过去的人鬼影般地在我面前晃,使我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梦境。到了晚年,这世上科学盛行,再没人信神魔之说。我写的书,常有人问我是真是假,几分真几分假。无论我如何辩解,也总有人要我拿出证据给他看,叫老头如何拿得出来。我经历过的怪事太多,终究都是报应。不说也罢,不说也罢……”

幼儿园屋顶的彩钢板裂了缝,彩钢板通常是做集装箱用的。外面下大雨的时候,屋子里头就下起小雨。冉老师给漏水的地方接了个蓝色的水桶,水桶是用来涮拖把的,拖把就放在里面。教室里一股抹布味儿。

现在是豆豆班吃晚饭的时间。小朋友们按顺序排队,一人拿一个不锈钢饭碗。冉老师先给舀上一点儿米饭,再是口味淡得出鸟的胡萝卜炒莲花白,最后给盖上一块炸带鱼。

冉老师一边打饭,一边教训着:“谁先吃完谁才能让父母来接。吃不完的就算你爸妈在外面等着也不许走,就让他们在门口等着你把饭吃完。”

她知道四五岁的小孩儿都不爱吃胡萝卜,所以给每个人都是意思着打了点儿,白饭上见着菜汤就行。

冉老师打饭的动作可以用机械化来形容。眼睛是耷拉着的,嘴角也向下撇着,瞳孔聚不到一处去,看着神游四方,已经灵魂出窍啦。但是那眉毛却蹙到一起,随时准备好了教训人。

突然冉老师回过魂来,用吓人的三角眼四处扫射,终于发现了她的目标。

“王子轩,我可警告你,你中午故意把炒米饭撒到地上,还拿脚踢到墙角,我可是看见了的。我跟刘老师两个人抠了一下午才把缝缝里的炒米饭抠干净,你可真会恶心人。今天下午吃饭我就盯着你,看你还耍什么花招。”

王子轩听了没事人一样,既不发抖也不簌簌掉下小泪珠。这和冉老师预想的不一样,她那股气没有顺出来。

等轮到方浩宇了,他递出去饭碗,胳膊像两段藕节,白白胖胖地挤出深深一条缝。冉老师打了一小勺胡萝卜炒莲花白,抬眼一看是他,又结结实实添了一勺。问他:“够不够?”

方浩宇大声说:“够。”

冉老师像是没听见,又给他添了小半勺,将信将疑地问:“这次总够了吧?”

方浩宇只能更大声地说:“够了!”

身后传来别的小朋友的笑声。

冉老师不急着把饭给他,看着他窘迫的小脸,很有耐心地翻起旧账来:“以后早上做操能不能把手伸直了?啊?我告诉你啊,别以为你奶奶在门口看着我就不敢教训你。该说你的时候还是得说,这样你才能进步。知道了吗?”

方浩宇当时有了一种心情,他想把饭扣到冉老师的脸上。那是一张又老又小的脸。大人见了总说:“冉老师,你长了张娃娃脸!看着跟我家某某某的姐姐似的,显小!”但是小朋友们见了,都不敢盯着她的脸细看。他们稚嫩的、哈勃望远镜一样的小眼睛,能看见她眼角和嘴边的每一条细纹。不笑的时候,冉老师脸上的纹路静止在那里,密密麻麻地停留着。一旦动起来,那些纹路就炸开了花,张牙舞爪地随着她的表情变。

方浩宇说:“知道了!”声音响如洪钟。这是在幼儿园最开始学会的本领,要挺直腰板大声回话,但不能唱反调。

冉老师这才把饭递给他。他的饭堆得最高,像小山一样溢出了不锈钢小碗,但是炸带鱼依然只有一块。王子轩从自己座位上抻着脖子看他的饭碗,又看了看自己的碗,哈哈大笑起来:“方浩宇,你真能吃,你可真是个大肥猪。哈哈!”他笑得停不下来,碗中的菜啊饭啊都抖了出来,但冉老师像是看不见。

方浩宇脸蹭得红了,他求救似的看向冉老师,冉老师这次没有抓纪律,只是专心地给别的小朋友舀饭。

炸带鱼的面粉里裹了些青红丝,炸出锅后样子好看,吃起来也有隐隐约约的甜。冉老师吃和小朋友一样的菜。她一边吃带鱼,一边教他们怎么剃刺儿最快。只见她紧着两排牙齿钩住带鱼的边,再把筷子往右一拉,一排刺就这么整整齐齐地叼在了嘴里。她又把刺上挂着的肉细细地咬干净,然后扫视一圈,见没有哪个小朋友能完成这么高超的动作,不禁愉悦了起来:“说你们笨你们还真不聪明,这都不会。”

这一招方浩宇在家学过,是他妈妈教他的。方浩宇不动声色地把动作出色地完成了一遍,果然获得了冉老师的青睐。冉老师说:“欸你们看,方浩宇会!能吃的人果然都会吃,吃得多了就是厉害。”

小教室里又嗤嗤地笑了起来,方浩宇倏地红了脸,大家都以为他是乐的。

这时王子轩又在旁边悠悠地说:“死胖子。”他在一下一下地试探冉老师的底线,见方浩宇红着脸不理他,冉老师也不制止,他更是忘乎所以,敲着碗唱了起来:“死胖子~死胖子~方浩宇是个死胖子~略略略。”

他一边唱一边吐舌头,口水喷了老远,掉到了冉老师的碗里。

冉老师这才发起火来:“王子轩,就你淘!吃饭的时候敲碗,要饭的才这么干!我看你今天是不想回家了。行,我给你爸爸打电话,你今晚跟我一起在幼儿园住,满意了吧!”

王子轩顿时老实起来,把碗捧到脸的前头,夸张地把饭往嘴里送,结果全都掉到了腿上、地上,没几粒米真的进到了嘴里。

冉老师看见了,几乎头疼快要发作。但是放学的时间到了,家长们都已经挤在了教室的门外面,一门之隔,她不便发作,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把王子轩叫过来。

“吃完了吗?”她问。

“完沃。”王子轩嘴里的饭还没嚼下去,只能含糊地回答她。

冉老师给他扣上了外衣纽扣,又把两层衣服撩上去,帮他把秋衣捅到毛裤里头。接着开门把他送到爸爸手里。

她像是立刻换上了另一幅脸孔,笑意盈盈的,甚至青春了几分:“王爸爸下班啦。欸,王子轩跟着爸爸走吧。”

“谢谢冉老师啊。快跟冉老师说再见。”

“债淦!”

这就送走了第一个小朋友。

王爸爸下楼的时候,正好方浩宇的奶奶买完菜来接孙子,二人打了个照面,你来我往地诶诶、嘿嘿地笑了一下。

这是一所建在家属院里面的幼儿园,陷在小区第二个路口的深处。街里街坊都认识。家里三代直系亲属,至少有一个在食品厂里上过班。

王爸爸现在是生产部副主任,正主任是个人尽皆知的软柿子,所以再过几年,王爸绝对能把他挤下去。方奶奶是第一医院的退休护士,丈夫资历可不一般,是技术部处长,曾经被食品厂公派到莫斯科留学。回国之后更是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带头做起了厂里第一代信息化建设。可以说是工厂里的每一处角落、每一条生产线,都弥漫着方爷的品味和故事。不过他去年十月正式退休,现在的技术部处长是总工程师的徒弟,和他没什么关系。

这两个人碰上面,电光火石之间,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传承与发展。王爸自不用说,一心想往高处爬,连眼神也修炼得老练。他看方奶的眼神中敬佩里带着谦卑,谦卑中透着野心,野心里流露出友好,友好中又有些霸气,让人过目不忘。方奶看王爸也是颇为赏识的,她曾经想过,老大成家早,娶了农牧厅书记的女儿也算得是上门当户对;老二若是能嫁给小王,那我们两家强强联手,食品厂岂非被方王两家握在手里。只可惜老二是个男的,是方浩宇他爸。

冉老师也跟着嘿嘿笑了起来。

方奶问她:“早上我见你训我家浩浩了,咋了,浩浩做操不认真?”

冉老师反应快:“是这样的。早上方浩宇看见您来了,就开始耍花招了,胳膊不伸腿不蹬的。”冉老师夹着手臂学了学样子,两个大臂紧贴着肋骨,只甩小臂和手掌,逗得方奶笑了。

见是方浩宇做操不认真,方奶也跟冉老师一条心,训话起来:“听见没?要听你冉老师的话,冉老师都是为了你好。”

“我好好做了……”方浩宇小声嘟囔着。他胖,身上的肉一堆一堆,再低着个脑袋瓜,连下巴上的肉也挤成了两层,看着特别窝囊。

方奶脾气急,狠狠地揪了他的大胳膊一把:“有话大声说,支支吾吾的像个什么男孩子样儿。”

方浩宇肉多,吃劲儿,因此大人揪他总用十二分力气,怕他感受不到。然而方浩宇的触觉神经没毛病,胳膊总是特别疼,所以又委屈又气:“我说我好好做了,我胳膊短,老师当我不用心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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